一、监督员的聘任
(一)监督员条件
1.关心辽源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,自愿参加软环境监督工作。
2.为人正直、诚实守信、是非分明、遵纪守法。
3.熟悉了解社会管理、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,愿意和敢于监督,主动提出意见建议。
(二)监督员聘任
1.监督员一般由本人申请,单位推荐,市、县(区)软环境办审核聘任,特约监督员由市软环境办审核聘任。
2.三名以上监督员可以联名推荐他人成为监督员,由属地软环境办审核聘任。
3.监督员聘任后,统一核发吉林省软环境监督员(电子)证。
4.监督员、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。
二、监测点设立
监测点条件
1.企业的社会诚信度高、生产经营状况好、持续发展潜力大。
2.有一定影响力,所属行业具有代表性,受社会关注较高的企业。
3.合法经营,诚实守信,无不良记录。
特此公告
联系人:陈瑶 联系电话:0437-6996510
辽源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
2020年7月13日